要求受害人 白紙上簽名<br>律師涉騙客40萬樓按

要求受害人 白紙上簽名
律師涉騙客40萬樓按

【本報訊】一名清潔工人以現金六十三萬元購入旺角一住宅單位,辦理買賣手續的律師,涉嫌在工人不知情下安排簽署文件,其後工人擬將物業轉售,始發覺單位曾被人按揭取得四十萬元貸款,遂報警求助。涉案律師昨於區域法院否認有關欺詐罪審訊,識字不多的受害人作供指,從沒打算以按揭形式購買該單位。 記者:梁家亮

被告黃克銓(五十二歲),曾於律師行任職律師。被控一項欺詐及兩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內促致記項罪名,案發於○○年三月至八月。

聲稱為方便辦手續
控方開案指,○○年三月受害人黃成興欲購買位於旺角花園街的單位,其後黃作價六十三萬元,與業主達成交易,並於同月二十二日簽署臨時買賣合約付定金,黃委託被告替他辦理買賣物業手續,被告向黃表示為方便辦理手續,指示黃將四十萬元存入被告的銀行戶口,黃按被告指示照做。
同年五月,被告透過電話向黃表示,為加快完成物業買賣交易,要求黃再將十六萬七千元存入被告的戶口,然後轉交業主。兩個月後,黃進行單位裝修工程,被告登門要求黃在英文的文件上簽署,以便完成樓契,但被告沒有將文件內容向黃解釋,聲稱為省卻黃須上被告律師樓的麻煩,更要求黃在兩張空白的紙上簽署,黃不虞有詐,在該三份文件上簽署。其後黃到被告的律師樓拿取樓契並存放於保險箱。

任職清潔識字不多
於○一年二月,黃欲將單位出售,到銀行保險箱拿取樓契時始發現樓契出問題,該單位曾遭人抵押予一間財務公司,獲得四十萬元樓宇按揭,黃尋找被告不果遂報警求助。被告於同年十月由內地返港時於羅湖口岸遭警方拘捕。
受害人黃成興昨作供指,他任職清潔及裝修工人,識字不多,只懂書寫自己的姓名,他從沒有向銀行借貸及沒有打算以按揭形式購買該單位。
案件編號:DCCC56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