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愛充闊,裝大,有時候,是因為欠缺安全感;不僅人是這樣,遇危難,彩雀魚兩鰓會翻起,箭豬會豎起豪毛,河豚更會鼓脹……小動物,為了生存,都充闊裝大;自然現象,無可厚非。
文化人,或者職業本來跟文化該有點關係的人,要充大,其中一門慣技,就是把自己插手過的東西,稱為「作品」。
彭浩翔,二十歲左右出書,書脊印了「彭浩翔作品」;當時看着,覺得他不謙虛,但充闊裝大,自然現象,不必深究。他拍戲,《買兇拍人》,好得出人意表;到了《大丈夫》,當然要還願,也來個「彭浩翔作品」。
然後,張三和李四初試啼聲,拍戲了,都叫「作品」;《無間道》,是「某甲和某乙作品」;尊重編與導,是好事,但電影這種由一大群人投入演藝才能的產物,「尊稱」為導演某甲的「某甲作品」,那要把編劇某乙、攝影某丙和擔大旗主演的某丁某戊置於何地?
「作品」這頂帽子,我總覺得,還是由別人來替自己戴到頭上,比較恰當;文化產物有濃厚的個人風格,大家讚賞,受落,心底裏發一聲喊:「不愧是彭某人(或者某某人)的作品!」這時候,「作品」兩字,才算開花了,成熟了,結實纍纍,可以成家了。
自詡:「這是我的電影作品!」或者:「這是我的文學作品!」聽起來,就夠彆扭的;我掏腰包出書,從不自稱「作品」,封面都印一個「著」或「編」字,老實交代情況。皇冠出版社為我出了十幾本書,書脊都……噢!怎麼也都是「作品」?我還一直沒有察覺!算了,充闊裝大,人之常情,人之常情啊!
這天,終於看到一幅真正「老實」的報紙廣告,有位睇相先生要出甚麼「運程書」,竟然大字印明:「某某某作品」!這種書,不是三本抄成一冊,得有點憑據,有點承襲的嗎?怎麼都變「作品」了?告訴人家這是「老作」的「印刷品」,話,說得這麼老實,難道會刺激銷情?發過豬頭的睇相先生,別忘了,「老作」,是我們作家的專利;你,怎麼就這樣的不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