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費」更貴 - 李碧華

「痛苦費」更貴 - 李碧華

(一)你一生也掙不到的巨款。
(二)快樂。
怎麼選?藝術工作者,不必陪老細,只靠才能爭取正當名利。美國一位四十一歲的華裔女小提琴家,兩年前在佛羅里達州遭衝紅燈的汽車撞倒,左肩受傷,之後一直手指麻木手臂無力,跟美國大樂團合作的美夢被逼粉碎。她提出索償,官司纏訟。
辯方律師只允上限十八萬九千美元賠償金,理由是「音樂界競爭激烈,她不能保證一直成功下去」。結果她獲償五百萬美元(約四千萬港元)。看看那些項目,發覺賠償失去的工資和醫藥費,是一百五十萬,但「痛苦費」加「折騰費」,高達三百五十萬。
由此可見,無形的傷害很難衡量。出身音樂世家,六歲起便在中國研習小提琴的女子,她從某天開始,水準下降,淪為二三線,失去樂趣,美夢驚醒,一生都要承受苦楚,即使身體早已復元,藝術卻帶傷疤——「痛苦」和「折騰」的代價比起工資,更貴。
勝訴的她哭了。根本不想要吧,若果可以。你會選四千萬?抑或前景未卜可成可敗但自由自主地拉小提琴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