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護法荒謬

四大護法荒謬

陳圓

國家主席胡錦濤上周在接見前往北京述職的特首董建華時,表達了對香港政制發展的「高度關注」。翌日官方新華社隨即刊登了「四大護法」的採訪,為中央的關注加上註腳,並再次提醒港人勿把政治改革看作特區的內部事務。
毋須「四大護法」的提醒,香港人總不成天真得以為政制改革此等大事,會由特區說了算。《基本法》的附件一和附件二,已規定2007年以後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分別須報請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批准和備案。此外,《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根據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第六十八條關於立法會選舉辦法,用的是同樣的字眼。往後在政制改革過程具體化的過程中,中央的參與必將進一步顯現。

不應盲目排斥民主化
的確,中央需要「高度關注」香港的政制改革。而且,不但是要「高度關注」,更應認真、深入和實事求是的關注。像「四大護法」之一、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香港特區籌委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許崇德,就香港目前政制發展的言論,便顯示了中央對香港政治判斷的守舊思維和缺乏了解的一面。許教授說「目前香港的政治體制切合香港的實際情況,適應特別行政區客觀發展的要求,是符合香港居民的根本利益的」。經歷了特區成立以來的風風雨雨,以及七一遊行和區選等連串的政治大事,很難想像中央的「香港通」能夠對香港現況作出這樣的評論。
對於任何一位經受香港近來發生的各項政治衝擊洗禮的香港人而言,許崇德的一番話,乍聽來,像是中共老人在封閉社會說的愚民老八古。目前特區政府政不通、人不和,恰恰是政制未能切合社會變化、回應市民參與管治社會事務訴求的結果。
中央政府要是真心「高度關注」香港政制發展的話,就不應盲目排斥一切加速政制民主化的建議,而應睜大眼睛、張開耳朵,看看、聽聽港人的需要。港人參與特區的管治,提出政制改革的訴求,是「港人治港」的充份體現,卻讓「護法」給說成在搞獨立。如此說法簡直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