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切實際的城規策略

不切實際的城規策略

香港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吳家鎚

政府發表了香港未來三十年規劃發展的諮詢文件,首先重點是要確立香港為亞洲都會的領導地位。其次就日後至二○二○年前的城市發展路向提出兩個選擇:一是以「集中發展」模式發展九龍城啟德舊機場及市區內的空置土地,並配合市區重建作為主導發展模式;其次,是以發展新界西北區為主力的「分散發展」模式。在諮詢文件中,詳細列明了這兩個模式的優點及缺點,從而希望市民在當中二擇其一,為日後規劃發展定案。不過筆者卻有些疑問,為何兩者不能共行?為何要分先後次序?為何要訂出二十年這麼長的規劃建議?有甚麼中短期相應的可行措施?

中短期規劃更可行
首先,城市發展的大前提是要充份利用有限的土地資源。換句話說,不論是甚麼發展模式和步伐,重要的是「平衡」和「均衡」的發展。我們可曾見過其他外國大都會如倫敦、紐約、巴黎和東京等,只集中以市區或市郊外圍作為發展模式?大部份都會強調以一個全面性大都會發展策略為中心,當中包含各種不同的發展模式,雖然看似相當凌亂,實質互相緊扣而有序,這就是「世界都會」的真貌。
規劃局官員以至政府有關部門,似乎仍未擺脫過往香港只重地區或小區規劃、割裂性市區與新界不同的規劃模式,結果令香港各區的發展既不協調又不配合。最明顯的例子如市區重建,至今仍只是以小區模式進行,對整體環境改善並沒有多大幫助。
再者,依據外國經驗,現時的城市規劃已甚少作出長達三十多年的發展策略,這是基於世界環境的急劇變化,中短期的規劃相對來說更加實際和可行。而在全球一體化影響下,決策者必須要有迅速應變及決策能力,這樣城市才可以生存。

要放射式城市規劃
但過往的經驗告訴我們,香港政府作出的政策評估,例如房屋需求、教育需求以至交通運輸的評估需要,幾乎沒一項能成功作出準確的規劃評估。因應國際政經的轉變,我認為香港的規劃局應將現時過長的規劃時間修訂為五至十年。這樣香港才能和現時急劇發展的珠三角經濟和社會接軌,否則我們只會落後於其他競爭對手,金融風暴後香港至今仍未復原,正顯示這方面遠遠落後於其他東南亞國家。
最後,雖然香港有許多地方仍有相當吸引力,例如東西文化滙聚、美食天堂等,可惜這些特色卻日漸褪色。同時,在不同的發展過程中,亦對環境造成很大的破壞,我們的生活質素亦愈來愈差;因此我們要的城市規劃並不只是單向式,而是有效達至發展均衡的放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