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主席李業廣澄清,董事會尚未通過,將上市委員會成員的委任權,全部交由證監會任命的建議。據了解,該建議並非港交所管理層主動提出,董事間有不同意見,加上兩名董事范鴻齡及DavidWebb強烈反對港交所保留上市審批權,故要待下次董事會會議,再商議立場書字眼。
據了解,由於政府就上市審批權的諮詢期可能延後,故港交所未必需要趕及在本月底前舉行董事會特別會議。政府原訂本月底截止諮詢。
對於有消息指出,若港交所可保住上市審批權,李業廣將會留任至2006年。他昨日表示未有決定。據悉,港交所前日舉行的董事會會議大比數通過,要求保留上市審批權,但建議擴大現行雙重存檔制度方式,以及將部份規管資料披露的上市規則寫成法例,作為改善上市監管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