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打工仔交稅日期近在眼前,銀根短絀的可以向稅務局申請分期交稅。今年四至十一月期間,已有逾一萬宗個案成功獲准分期繳交,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三成二,當中最多是薪俸稅個案,逾七千五百宗,佔總數七成多。稅務學會理事王銳強說,分期交稅個案大幅上升,反映有更多納稅人手頭現金已經用盡,無能力交稅,「有啲人交完學費冇錢交稅,又有人供完樓之後冇錢交稅。」 記者:呂焯均 黎國強
稅務局局長劉麥懿明昨日出席香港會計師公會午餐會後說,下月起納稅人便要開始繳交上年度最後評稅及本年度的暫繳稅款,今年多了批准分期交稅的個案,但有信心今年度的稅收可達到預算的九百八十八億元,比去年多五十七億元,其中利得稅會多數個百分點,印花稅收入也會上升,主要是沙士後旅遊、酒店、零售及股市表現有起色。
根據稅務局規定,申請人若能證實自己真的沒有能力交稅,稅局會批准他分期繳交,但納稅人仍需繳付延遲交稅的百分之五附加費。
所謂分期交稅,稅局會視乎當事人的財政能力,決定攤分期數,通常每期為一個月,並且不會超過十二期。
若納稅年度的收入,比對上一年減少逾一成,納稅人也可申請緩繳暫繳稅。在今年四至十一月期間,稅局接獲二萬七千多宗緩繳暫繳稅的申請,比去年同期輕微減少百分之一點五,其中薪俸稅佔七成多,達二萬二千多宗。
稅務學會理事王銳強指出,申請分期繳稅的人數大增,反映多了納稅人現金用盡;至於緩繳暫繳稅申請無大變動,則反映納稅人的收入與去年相若。兩種情況合起來,反映市民收入雖無大變動,但積蓄用盡,手上現金大減致無力一筆過交稅。
另一方面,稅務局與內地稅務當局達成跨境稅務協議,港人被派往內地工作,而僱主在內地沒有常設機構,打工仔在每年一至十二月期間,停留內地不超過一百八十三天,則不用在內地繳付個人所得稅。而離港及返港兩日,合共只當在內地停留一天計算。
若港人受僱只需在內地服務,則收入全數計算在內地個人所得稅。若受僱在中港兩地工作,停留內地不超過一百八十三天,則只按屬內地機構支付的薪酬計內地的稅項,再按停留天數計算稅款;停留超過一百八十三天,則內地及本港僱主所付的薪酬,均計入內地稅項,再按內地停留天數計算稅款。
有關詳情刊登在《內地與本港避免雙重徵稅安排》小冊子,市民可以上稅局的網頁閱覽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