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政於民天經地義

還政於民天經地義

王岸然

自四大護法發言以來,筆者特別留意兩方面的言論;其一是香港的主流民主派,特別是幾位在過去一年帶引港人討論二十三條的法律精英,面對國內護法憲制層面的出招,如何招架?可惜的是一星期下來,這群一度令港人相信民主很快在○七○八年就會來臨,大家記得、記得、記得要投他們一票以便他們為民請命的精英,似是洩了氣的皮球,無聲無氣!

中共表明干預政改
中共終於正式表態,借四大護法之口,表明要干預香港的政改,要由頭到尾都高度參與,要「睇到實」。民主派一直以為可以利用政治弱智的董建華做緩衝軟墊(cushion),借政改議題為九月選舉服務的如意算盤,一時間只落得滿盤皆落索。要麼,領導港人與中共力爭,在虎口謀皮,轟轟烈烈地發動一次為民主而戰的人民運動;要麼,就退縮、妥協、找自圓其說的藉口,接受虛假的普選特首安排。
以筆者對民主派近二十年的觀察了解,他們幾乎一定會選擇安逸的守株待兔路線。靠民主派的領導,港人是沒有民主希望的,唯一的希望,是自己起而行動,用人民力量改變世界,歷史性的七一已經是最佳例子,要改變命運,自己多走上街是唯一的選擇。
還說另一面筆者留意的言論,這是左報對四大護法言論的進一步補充。這又不禁令筆者高興,因為左派御筆的水平,從不與時並進,只能重複一些錯誤的觀念,其中最錯誤的是指摘民主派要求「還政於民」不當,是想港獨,是想奪權云云。香港的政制,香港層面的民主,還政於香港人,天經地義,不對嗎?
共產黨御筆身為執政共產黨員,認為還政於共產黨這個利益集團,然後交由土共揸權話事,是理所當然的一回事,於是有還政於民是罪惡的錯覺,以為找到了辮子,可以大做文章。筆者只能說句,你們理論水平太低,請翻看中共憲法第二條。
第二條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大。中共的憲法理念,是主權在民,不是在政府,共產黨員竊權自重,殘民自肥,這絕非制憲的知識分子的原意。

一月一日再次上街
已經回歸了,不還政於香港人民,又還政給誰?土共當然希望只是還政給他們的小集團,由他們代表香港人。大家願嗎?
不願,一月一日,大家不再依賴民主派,亦不准土共作代言人,自己上街去,大聲疾呼;中國人要民主,要打倒董建華,打倒土共,打倒一黨專政的中國共產黨,要結束一黨專政,要還政於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