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曾說泛指「社會」的society不可加冠詞(article,即the、a、an)。但MiltonFriedmanFreetoChoose:APersonalStatement一書(Harcourt出版社一九九○年版)卻有以下兩句:(1)It(agovernment-grantedmonopolyposition)constituteswealthforthepeoplewhoownthecertificates,butforthesocietyasawholeitisameasureofthelossfromgovernmentintervention(頁一九八)。(2)Inflation...candestroyasociety(頁二五二)。
謹先把兩句翻譯如下:(1)政府特許專利權,對獲得專利合約者來說是財富,但對整個社會來說,卻是政府干預引致損失的指標。(2)通脹可以毀滅一個社會。
現在說文法。MiltonFriedman那本書我沒有看過;只看讀者示下的第一句,則the字應該刪去。請恕我不憚煩再說一次:英語國家的人寫英文,文法往往犯錯。這一點很多人理智上不會置疑,但心底裏其實不自覺的不相信。
至於讀者示下的第二句,asociety這說法則沒有錯。但這個society不是泛指社會,而是把某地所有人組成的社會當做一個特定社團來說。這個society是可數名詞(countablenoun),泛指社會的society則是不可數名詞(uncountablenoun),英文可以說:(1)Agriculturalsocietiesaregenerallyconservative(農業社會一般都很保守)。(2)Hedreamsofaclasslesssociety(他夢想着一個沒有階級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