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地帶:藥物過敏不等於藥物副作用

健康地帶:藥物過敏不等於藥物副作用

曾服藥的人,相信也試過因藥物引致不良反應,部份病者更斷定這是對藥物過敏。究竟怎樣才界定為藥物過敏,例如服用抗生素後肚瀉、服用血壓藥後出現頭痛、腳跟水腫或長期乾咳的現象是過敏嗎?

嚴重過敏可致死亡
其實以上只是藥物的副作用,如服用一些抗組織胺藥可以抗敏感、收鼻水,但也同時減少口水分泌,所以口乾就是其副作用。它的出現與藥物結構有關,並廣泛地出現於任何人身上,是可預料的一種反應。
但過敏反應並不普遍,約佔不良反應中的5至10%。其出現與體內的免疫系統有密切關係。當免疫系統將藥物當作外來物質,欲加以殲滅時,身體會產生抗體。一旦藥物再次進入體內,這些抗體會大量製造,並釋放大量組織胺等致敏物質,形成過敏反應。過敏反應如皮膚出疹、痕癢、紅腫、眼或鼻有敏感症狀等,有時也會有氣促、口唇、舌或面部腫脹;一般在服藥後數分鐘內或數日後出現;症狀一般在停藥後三至五天後消失。
但亦有一種較罕見,非常嚴重的過敏性休克。一般在服藥後即時出現,可引致呼吸困難、心跳加速、血壓驟降、甚至休克及死亡,需即時搶救。
過敏反應是不可預知的,故常於出現後才發覺對該藥過敏,所以必須緊記曾引致過敏的藥物,避免再次服用,並告知醫生及藥劑師,以便他們選擇適合服用的藥物。另最好隨身攜帶印有致敏藥物學名的卡片或手鐲,以便醫護在急救時避免用有關藥物。
撰文: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藥物教育資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