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雅都花園管理公司將屋苑寬頻上網服務,外判姊妹機構承辦,有關費用計算在管理費中一併收取,住戶「冇得選擇」,「用唔用都要畀錢」,住戶投訴做法不公平,電訊管理局亦非常關注有關情況,並已作出跟進。
雅都花園住戶羅先生投訴,他本為和記環球電訊公司10M寬頻上網用戶,合約至明年三月才屆滿。今年九月,雅都花園住戶收到一封由屋苑管理公司「港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出的信件,內容謂屋苑考慮將寬頻網絡外判「電聯網絡」承辦,使用和記寬頻上網服務。
今年十月中,管理公司又發函件,着住戶到管理處登記借取寬頻數據機試用電聯網絡,他用後發現上網速度大不如前,原來電聯只提供1.5M速度,「慢過人,點解要轉用佢?」他曾向管理公司及業主代表反映不滿,但不獲理會,至十一月中收到管理公司通知,表示十一月十七日便開始投入服務,「根本就冇諮詢過業主意見,話轉就轉。」
羅先生氣憤表示,上網費每戶每月七十元費用,計算在管理費內,「佢哋(管理處)從來冇講過啲上網月費會計埋喺管理費,係我問吓問吓至講,分明係想隱瞞事實,佢哋幾間公司都係同一個機構,將我哋啲管理費左袋入右袋,咁壟斷法,對我哋啲小業主好唔公平,最慘係啲老人家,根本唔會上網,但又要白白交錢。」他曾向業委會反映,對方竟指因為有住戶贊成所以接受安排,「咁對反對嘅住戶好唔公平。」
羅先生說,他原用和記寬頻,仍有合約在身,不能取消,變相雙重交費,極不公平,故分別向本報及電訊管理局投訴。
港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函覆本報查詢表示,在業主委員會商討採用「電聯寬頻」網絡時,管理處曾向住戶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業戶廣泛支持採用「電聯寬頻」網絡,故業主委員會議決採用。
電訊管理局表示,近日亦收到六宗同類投訴,指有管理公司將固網或寬頻等電訊服務收費加入管理費中,電管局甚關注,並已跟進,暫未能就個案作出評論。 (一二○三○○七)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指,業主委員會一切權力皆來自大廈公契,原則上只為諮詢角色,除非公契賦予其很大權力,否則於議決事項時,應召開業主大會決定,「尤其涉及錢銀嘅嘢,更應召開業主大會作決定」。
他建議,不欲使用管理公司「安排」寬頻的住戶,可「挑戰」業主委員會,翻查公契了解業主委員是否有權作決定,如證實根本沒有此權力,便可提出重新議決。
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7K條,牌照商不得作出防止電訊市場競爭之行為,當中亦明列不可給予相聯人士不當的優惠;或從相聯人士處收取不公平的利益,免置競爭者於不利位置,否則持牌人即屬違反條例規定。
港基物業管理公司乃「長江實業」全資附屬機構,而電聯網絡有限公司則是由長實與中華電力公司合組,長實佔八成一股權,而和記環球電訊則是和記黃埔全資公司。
資料來源:電訊管理局及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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