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接受免費嫖妓而被入罪的高級警司冼錦華,以及向他提供妓女的夜總會女東主林春葉,昨在上訴庭內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遭副庭長司徒冕拒絕,二人將還柙至上訴聆訊,預料需排期半年。
代表二人的資深大律師蘇朗年昨在庭外透露,二人對判決深表失望,蘇朗年說:「冼錦華家人的憂慮之一,是冼這樣的警務人員,身陷獄中,而他拘捕的連環殺人犯、黑幫分子及毒犯,也定罪入獄,你們還問我,他是否有危險?」
蘇朗年續說,雖然冼單獨囚禁,但效果成疑,英國有案例,犯人被毆打,甚至遭性侵犯。
對於上訴的勝算,蘇朗年說:「大律師有嚴格守則,必須理據充份才上訴,而非當事人付款就上訴。」
蘇朗年又透露,他要求盡快進行上訴聆訊遭拒,預料將排期半年,至於今次申請保釋失敗,他說若日後情況有變,可重提申請。
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接受本報查詢時認為,若初次申請保釋失敗,再申請而獲保釋的機會近乎零,因為所謂「情況有變」,必須是重大的變化,譬如發現新證供,或者法律上的論點,比原本想像的強得多等。
據了解,冼、林二人申請保釋成功與否,關乎上訴成功的機會,所以蘇朗年昨在接近一小時的內庭聆訊中,便以上訴的理據,作為申請保釋的基礎,而控方則認為二人的情況並不特殊,若批准保釋,便是原則上犯錯。
蘇朗年昨透露,冼、林二人上訴定罪的理由,是原審法官將控罪的適用範圍,擴闊至危險的地步,犯上法律錯誤,譬如控方指冼錦華身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但冼案發時根本不在當值,而林春葉被指與政府部門交易時犯案,事實亦非如此。
至於上訴減刑方面,蘇朗年以政府產業署前總產業經理岑國社一案為例,指岑犯案有特定目的,也只判監兩年半,但原審法官只因冼可能給予林利益,便判監三年,明顯過重。
四十五歲的冼錦華被裁定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是歷來被法庭定罪的最高級華人警官,四十三歲的林春葉則被裁定三項向政府人員提供利益及三項控制他人賣淫罪成立,二人同被判入獄三年。
案件編號:CACC52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