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有販毒背景的黑道中人,騰出住所「招呼」癮君子友人間中留宿,單位頻傳噪音。一名飽受滋擾的男鄰居凌晨返家時,撞破其中一人在梯間吸食白粉,待對方折返單位後,在門外傾倒天拿水放火,以示懲戒,詎料火勢猛烈,活活燒死屋內兩人,涉案男住客昨日在高等法院被法官判入獄十年。 記者:羅宇光
三十四歲無業被告吳文,原被控於○一年十一月六日,與陳瑞雄在上址謀殺四十一歲的卓愛明及十九歲的陳志成。控方接納被告沒有謀殺意圖,將控罪改為誤殺。案發後被告潛逃內地,今年三月自首,由公安轉交香港警方。陳瑞雄則下落不明,被警方通緝。
根據案情,當晚被告外出飲酒,凌晨四時返家,在梯間撞破死者卓愛明吸食白粉,遂訓斥卓教壞兒童,並互相推撞。
卓後來返回單位,被告召來友人陳瑞雄,要求陳攜備一罐天拿水,兩人走到單位外,被告在門外傾倒天拿水,用打火機點火,烈燄波及單位內煮食用火水,加強火勢,燒死卓及當時身在屋內的陳志成。
辯方大律師求情稱,被告受酒精影響才放火,本想教訓單位內的癮君子,詎料釀成大火斷送人命,實非有意傷害死者。
法官卻指被告在人口密度高的公屋單位放火,行為十分危險,除認罪外沒有其他減刑因素,判他入獄十年。
負責調查本案的徐國章警長庭外透露,案發青衣長青邨青揚樓單位的戶主,是一名曾因販毒被判入獄的黑道中人,他有五至六名友人均為癮君子,包括兩名死者,戶主將單位用作「招呼」友人間中留宿,因住客與鄰居起爭執出事。
由於單位夜間經常傳出噪音,早被居民投訴,而案發單位已被房署收回重新編配。
案件編號:HCCC166/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