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公職人員薪酬調整(二○○四年?二○○五年)條例草案》,公務員將於明年及後年分階段削減薪酬百分之六,令職方的薪酬回復至九七年六月三十日的水平。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示,立法減薪是政府與公務員隊伍的共識,但同意應就公務員薪酬調整制訂一個長遠機制,政府會在明年底就新機制進行公眾諮詢,並於○五年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法案。
民主黨張文光表示,今次減薪是政府及公務員團體的談判成果,與去年政府粗暴立法減薪不同,因此支持草案。民建聯譚耀宗認為,公務員同意減薪,是與社會共度時艱的表現,有助減輕財赤。不過,法律界代表吳靄儀及醫護界代表麥國風則反對草案,批評政府濫用立法程序。立法會最後以三十八票贊成對七票反對,通過減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