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議會發指引防「甩底」

旅議會發指引防「甩底」

【本報訊】每年聖誕節及農曆新年長假期都是市民外遊旺季,加上今年兩個節日只相差短短二十七日,因此機位較往年緊張。為免有旅行團臨時「甩底」,旅遊業議會昨發出指引,規定會員旅行社在○四年一月二十至二十七日(年廿九至初六)期間出發的廣東省內及其他路線旅行團,若有取消必須分別最少在出發前五天及十四天通知顧客,以保障顧客能及早報名參加其他旅行團。

賠償最多千元
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表示,過往的確有旅行社臨出發前才取消旅行團,因此特別發出指引讓旅行社遵守;若旅行社不跟從指引,旅行社除須於三個工作天內退還所有已收取的款項外,並須賠償旅行團百分之十五,或最多一千元給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