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特首出席中文大學四十周年校慶晚宴,上台致詞,二千幾人以為佢只會講五分鐘,善頌善禱,皆大歡喜啦。點知特首話要對大專教育發表意見,於是講足十五分鐘。一位律師心水清,喺廁所碰到左丁山,細細聲話:「特首啲英文講詞,句子太長,唔夠精簡,絕對係晚飯時間催眠劑,其實佢都有啲內容嘅,可惜寫得唔好,大家聽唔入耳。」
一早講咗,特首要聘請一位好文膽同佢寫講稿嘅啦,布殊咁唔識講英文(美國人話嘅),都演講到頭頭是道,特首講英文好過講廣東話,冇理由唔得啫。做到特首噃,代表香港人形象噃,請亨哈二將,一位寫英文,一位寫中文,好應該啫。
但好手唔會平。《蘋果日報》報道(十二月七日)政府招聘中文寫作人才,需具十年相關工作經驗,月薪約六萬元,合約為期一年,約滿酬金有15%,即係做一年,有八十二萬八千元薪水。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副主席劉錦耀與中原專業人事顧問董事總經理認為政府將薪酬訂得太高,四萬元一個月已經足夠,其實呢兩位人士嘅中文水平唔知高到去邊度,佢哋有冇資格(即中文水平)做呀?甚麼海關監督、總行政主任,都未必識寫啫,否則政府啲中文文件,點解咁難讀?總之市場缺乏呢類人才,人工就應該高啲,冇話應唔應該嘅。譬如如果董特首真係要搵一級寫手,一流高人(唔係同佢寫施政報告嗰位),出百幾萬人工一年都抵啦。啲友仔自己中文未必掂,點解要眼紅,「中文撰稿主任」高薪?只不過六萬蚊一個月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