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集案謝柱輝突然認罪

聯集案謝柱輝突然認罪

【本報訊】聯合集團(373)案有突破性發展。聯集前財務總監謝柱輝突然向法庭承認其中一項發表虛假聲明及帳目的罪名,控方則取消其餘5項包括串謀詐騙罪名的檢控,令聯集前主席李明治稍後要單獨面對重審。謝柱輝的代表律師表示,謝氏不會為稍後的重審出任控方證人,指證李明治。

聯集昨晚發表的聲明表示,注意到謝柱輝認罪,但由於法官尚未發出判詞,故現階段不作評論。

只承認發表虛假罪
聯集案已糾纏逾10年,兩度被高院頒令永久擱置聆訊,但先後遭終審法院推翻,案件已排期明年10月再審。在控辯雙方準備重審之際,第二被告謝柱輝突然承認其中一項控罪,高院昨日特別為此開庭。代表謝氏的資深大律師包樂文表示,謝氏今次認罪是考慮到重審會再拖一段時間,很可能到05年初。
謝柱輝與首被告李明治原本被控6項罪名,指兩人在90至92年間串謀詐騙,以及發表虛假陳述或帳目,兩人一直不認罪。
今次謝柱輝則承認其中一項控罪,是於92年5至6月間,在聯集的公司帳目及股東周年大會中宣稱,聯集的股本、資產淨值及銀行短期負債分別為4.2億元、2.01億元及8.47億元,涉及誤導、虛假或欺騙,企圖欺騙聯集股東及債權人。控方指90至91年聯集及其附屬公司先後配股集資,公司帳目顯示資金已存入,但事後發現並非如此。

稱僅扮演附屬角色
包樂文為現年52歲的謝柱輝求情時表示,案件中並無任何人報稱有損失,而謝氏只是扮演附屬的角色,大部份股票交易是由仍在逃的聯集前董事陳進安負責,謝氏只負責交收及文件處理,其個人亦沒有從中獲益。
他希望法官考慮到謝氏自從93年離開聯集後已不能再從事會計師工作,而案件審訊以來對他構成極大壓力,加上近年染上眼疾。他又要求法官量刑時,要考慮謝氏98年從澳洲引渡返港前,已被當地拘留345日。
法官貝偉和宣布,將案件押後至本周四宣判,謝氏獲准繼續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