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入股內地商銀<br>資產須逾780億

外資入股內地商銀
資產須逾780億

【本報訊】經國務院批准中國銀監會昨公布《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境外金融機構入股內地商業銀行,最近1年的總資產,須不少於100億美元(780億元);若入股城市、農村信用社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則不少於10億美元。
單一境外金融機構的入股比例不得超過20%。多個境外金融機構入股上市中資機構若達25%或以上,被入股的機構仍按照中資金融機構實施監督管理,即仍享有國民待遇地位。

恒生東亞符合資格
不過,若入股對象為非上市金融機構,被入股的機構將喪失境內機構所享有的地位。
有關辦法將於12月31日起正式施行,銀監會亦規定投資者必須以貨幣出資入股,即外資金融機構不能透過換股,或相關方式入股。
本地註冊銀行如恒生(011)及東亞(023)等,均符合入股內地商業銀行的資產要求。
辦法亦列明境外投資者的入股條件,包括須兩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資本充足率不少於8%等。銀監會在收到完整申請文件後的3個月內,會決定是否批准入股。
境外金融機構定義包括世銀及其附屬機構、其他認可的開發性金融或國際機構、外國註冊成立的金融控股公司、商業銀行、證券、保險及基金公司等;中資金融機構則指銀監會依法批准設立和監管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金融租賃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