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起動成員 李偉儀
聯合國大會在一九四八年十二月十日第217A(III)號決議通過並頒布《世界人權宣言》。法治社會以法律及優良政制保障人權和自由,以法律保護弱勢社群,並監督當權者行使權力。後天就是人權日,近來香港人應為人權作出哪些反思?
區議會選舉剛過去,即冒起委任制的辯論,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表示應增加區議會委任議席,以代表沒有投票的五成多選民。如此「鬼故」,是對民主選舉的侮辱,也為沒有投票的選民帶來啟示──香港人不去投票,理由很多,可能是政治冷感、個人理由,甚至是因為候選人質素低劣,揀不下手,乾脆連票站也不去了。
現在大家知道,不去投票的後果,不單止是自動放棄了公民權利與義務,這一票還會被當權者「騎劫」,被說成「既然你們自己不去選,就即是把權利交給我,讓我就給你們委任」。王敏剛的言論告訴我們,政府一直把不投票的選民當成愚民。
所以,明年立法會選舉,香港人投信任票好,製造廢票也好,總之就得身體力行前往票站,向政府示威──市民是有政治觸覺和關心社會的民意個體!
法治的基礎,應體現於由公平、公開的選舉制度產生、有民意基礎的政府。立法會民選議席將增至三十席,距普選尚遠,卻是香港社會邁向民主法治的契機。市民乘着7.1和11.23的銳氣,選出正直的良心議員,讓下屆立法會民主派和保皇黨勢均力敵,民意更能上達。
是次區議會選舉,民主派大勝,只不過小試牛刀。市民及參政者不應滿足於區區四成多的投票率。我們應以七成或以上的投票率為目標,並繼續讓選民登記人數增加。
普羅市民須登記做選民,弱勢群體更須憑選票發聲。每年人權日,有不少組群表達遭社會排斥之苦──婦女面對年齡及性別歧視、同志遭受性傾向歧視、性工作者被社會唾棄、綜援及新來港人士被指為社會負累、雙失青年、少數族裔隱形。甚至大學生也要被削資所害,低收入家庭無以為計。慶祝人權日不忘登記做選民,弱小者的一票,將為明年人權日帶來真正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