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居於半山麥當勞道豪宅一對夫婦,不滿愛女在家練習鋼琴,惹來樓下外籍鄰居夫婦投訴,指琴聲音量過高及練琴時間太長,多番登門持續按動門鐘及猛烈砸門,施壓圖使他們屈服,縮短女兒練琴時間;又向其他住客發信誹謗他們,種種行為構成滋擾及影響聲譽,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及索償。
原訴人李蓀及鄭子冰,居住半山麥當勞道四十八號蔚山花園一單位。答辯人MartinReggCohn及KarenMazurkewich,據悉答辯夫婦是兩間外國傳媒機構的駐港記者,居住在原訴人樓下,租住已五年。
答辯夫婦聘用的菲傭昨向記者表示,樓上單位的鋼琴放置在大廳,產生的聲浪很大,令懷孕的女主人不能入睡,女主人於日前分娩,擔心她與嬰兒回家後不能好好休息。
入稟狀指出,原訴夫婦育有一名十一歲女兒,每天在家練習鋼琴兩小時,卻遭答辯人投訴,指琴聲音量過高及練琴時間太長,原訴人遂購買兩張地毯,鋪墊在鋼琴下減低音量;惟答辯人仍覺得情況不能接受,要求縮短練琴時間或搬遠練琴位置。
原訴人不同意答辯人的要求,答辯人便惡意地做出產生噪音及干擾性的行為,今年十月十六日至三十一日期間,四度登門,持續按動門鐘及猛烈砸門,長達逾五分鐘,結果驚動看更到場,甚至報警求助。
原訴人表示,答辯人的行為對他們構成滋擾及向他們施壓,使他們屈服,答應不合理的要求,實令原訴人飽受困擾,嚴重影響原訴人的日常生活及享受寧靜的家居環境。
答辯人更於今年十月三十一日向大廈其他住客發信,內容誹謗女原訴人,嚴重損害她聲譽,對她造成傷害。原訴人發律師信要求答辯人道歉,但遭對方拒絕,故要求法庭頒令,禁制答辯人再做出滋擾及誹謗行為,另索取賠償。
案件編號:HCA446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