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西雅圖兩名年僅十二歲的頑童對傷殘兒童毫無憐憫之心,更把行動不便的殘障小童作「活槍靶」,用氣槍射擊他們。法官「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判兩人在周末到商場坐一天輪椅,體驗殘障人士生活,並要寫一篇兩頁長的文章大談感受。
事件發生在今年五月,據警方表示,兩人當日一起玩氣槍,本來只是射擊紙靶、燈柱和垃圾桶,但後來卻嫌這種射死物的玩意太過沉悶,轉而走到一間教堂的日間幼兒中心,物色活的「獵物」。
兩人躲在圍欄後,向約二十米外的幼兒中心殘障兒童開槍。七名受害人年齡介乎五至十四歲,當中包括一名要坐電動輪椅的男童。他們在中槍後,還以為是被蜜蜂螫,幸傷勢全部不重。
檢察官本來要求判處兩人入感化院,但法官上周三判刑時表示,希望兩人更能體會「作為少年人坐輪椅的感受」,所以作出了今次罕見的裁決,要兩人認真思考他們在坐輪椅期間遇上甚麼不便、旁人的目光怎樣等問題。
他們要在下周日前向法官提交當眾坐輪椅的感受,另外還需要做七十六小時社會服務令。
德新社/《西雅圖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