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兄弟及弟婦持旺角及長沙灣兩地舖,租金收益每月達八萬元,但三人自九五起報稅時,訛稱物業交由虛構的二房東分租,攤薄收入,在五個課稅年度內,少報逾五百萬元租金收入,逃稅共六十二萬元。三男女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蓄意圖稅等二十三罪,遭法官斥罔顧公眾利益,判監兩個月兼共罰款三十萬元。 三名被告為曾家銳(五十七歲)、曾家榮(五十二歲)及妻子馮麗嫦(四十七歲)。 案件編號:DCCC104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