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交所(388)上市審批權的改革胎死腹中。據本報了解,港府與港交所已達成共識,推翻前任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提出,將新上市申請的審批權轉交證監會的決定,改為採納變動最小的方案,港交所可保住上市審批權,但會擴大現有雙重存檔制度,及將部份上市規則賦予法律地位。
港交所上市審批權的爭拗將告一段落。據悉,港交所得以保留審批權,主席李業廣會留任至2006年,以便完成改革上市規則及加強監管保薦人的工作;其任期原本在明年4月屆滿,但隨着與李氏關係友好的唐英年接任財政司司長,其繼續留任的機會頗大。港交所發言人對此拒絕評論。
政府就上市審批權的諮詢期雖然本月底才屆滿,但已率先與港交所取得默契。據悉,港交所已向董事提交建議書,放棄成立獨立附屬公司接手上市科工作,以減低利益衝突的方案,改為提出改革上市規則,將涉及公平披露、披露不足或誤導的規則寫成法例,由證監會負責處理這些違法的嚴重個案,日後港交所只處理絕大部份輕微違規個案。港交所董事會將於下周三討論有關問題。
據了解,港交所亦向董事提出建議,改善上市委員會的運作,另設立一個上市覆核委員會,以減輕上市委員會在覆核上訴個案方面的工作量;此外會根據上市科的4個部門,規則執行、新股上市、監察及法律政策,成立相應的常設委員會,令兩者之間的工作更協調。
有港交所董事估計,建議書獲董事會通過的機會很大,目前除了DavidWebb早已表明,要將上市審批權轉交證監會之外,新任董事范鴻齡的意向未明,他曾指上市規則並無法律效力,只可公開譴責違規的上市公司,未能有效發揮懲罰作用,但未知他是否支持將上市審批權轉交證監。不過就算他與Webb站在同一陣線,亦只是少數派,相信未能左右大局。
民主黨財經事務發言人單仲偕指出,為免對市場衝擊太大,他接受維持現況,但3年後應作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