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港會獲償三百萬訟費

保港會獲償三百萬訟費

【本報訊】保護海港協會不滿城規會批准的灣仔北填海工程計劃,首度引用《保護海港條例》在司法覆核訴訟中獲判勝訴,但不服主審法官就訟費的頒令,要求更改。
主審法官昨日頒判詞,認同保護海港協會屬慈善組織,為着公眾利益,保護維港才提出訴訟,非一己私利,故頒令城規會須支付保護海港協會的訟費,以彌償基準計算,全面補償海港協會因訴訟所衍生之費用。
據悉,訟費約達三百萬元。
有關灣仔北填海工程計劃的司法覆核訟訴,原訟庭於今年七月頒下判決,裁定保護海港協會勝訴,城規會提出上訴,案件將於下周在終審法院審理。
案件編號:HCAL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