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港政府就兩地司法管轄權的協議仍在商討中,昨日舉行的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多名議員均關注一宗在港發生的鑽石搶劫案,卻由內地司法機關審理。有議員認為,案件揭示了兩地在處理跨境罪行審判時的混亂,港府也未能保障港人的權利。
該宗案件於去年七月發生,兩名鑽石營業員在銅鑼灣波斯富街遭兩名男子從後襲擊,並被搶去載有鑽石的公事包。廣東省公安在內地拘捕六名疑犯,包括四名香港人,案件交由茂名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
保安局副秘書長陳鄭蘊玉在會上引述內地司法機構解釋稱,由於案件的部份犯罪預備行為及藏匿銷贓行為在內地發生,根據內地刑法,只要案件中有一項犯罪行為在中國領域發生,便是在中國境內犯罪,所以內地的司法機構也有權審理案件。
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質疑,有關的刑法將對香港市民十分不利,因為控方或內地司法機構很容易便可以指案件的部份犯罪行為在內地發生,這樣任何主體在香港發生的案件也可以在內地審理。
涂謹申又批評,政府應該主動向內地查詢以避免混亂,「有關嘅局長、司長及特首,都應該為香港人主動向內地爭取公平啲權利,如果做唔到,就應該下台。」
此外,委員會昨決定下次會議討論警方如何監察警務人員與不良分子接觸的問題,以及警方與廉署的合作關係轉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