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少女透過在一個寵物網站登廣告,將好友寄養在她家中的蘇格蘭摺耳貓轉售圖利,再推搪說貓兒已贈送別人,下落不明,女事主一怒下報警處理。該少女昨於觀塘法院被裁定一項盜竊罪成,押後至本月十八日判刑,期間提取其感化報告。
二十歲女被告歐陽賢冬,被控於今年三月十七日,在西貢南圍路寓所偷竊一隻白色雄性蘇格蘭摺耳貓。
事主鄧小姐供稱,今年二月她男友的哥哥,將約兩歲大的摺耳貓「丁丁」寄養她家中。被告得知後,指事主家中已養了兩隻狗,丁丁為保安全必須困在籠中,十分可憐。事主遂接受被告建議,將貓兒暫時寄養在被告家中。
一個月後,事主見有人從被告寓所取走一個寵物袋,她懷疑丁丁在袋內,查問被告,被告解釋她將丁丁送交朋友飼養,事主可隨時取回。數天後事主欲探望丁丁,豈料被告稱失去其友聯絡,貓兒下落不明。
事主遂在網上登廣告尋貓,無意中發現早前有人在一個寵物網站登廣告,出價一千八百元兜售一隻摺耳貓,聯絡人化名「加菲」,正是被告的網上花名,聯絡資料亦與被告脗合,於是報警。
案件編號:KTCC6360/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