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7女生穿校服賣淫

台7女生穿校服賣淫

台灣桃園警方破獲一個以女學生為招徠的應召站,先後在賓館及一所民宅,查獲七名中學生。穿着校服的女學生見到警察時,稚嫩的臉龐顯得蒼白驚惶,淚流滿面地央求警察不要讓家人及老師知道。當被問及賣淫原因時,女學生回答說,是為了買手機、衣服、電髮及請朋友吃飯。

桃園縣警方上月底在中壢市一家賓館內,發現四名輟學的女中學生正在賣淫。四名女生告訴警方,她們分別在今年十月及十一月間離家出走,因無金錢收入,被一名叫「萱萱」的中介女子威迫到應召站內賣淫。

賺錢買手機衣服電髮
警方從她們口中獲悉,尚有多名女學生在賣淫,於是成立專案小組調查,在掌握應召站的位置後,前晚大舉開到該民宅搜查,在現場發現三名正在賣淫的女學生。三名女學生表示,她們都是下了課後,就直接穿着校服、帶着書包到應召站從事色情交易。因為要趕着回家,一天只接兩、三個客,收入大約是一、兩千元新台幣。
她們承認,由於缺乏生活費,又要買手機、電頭髮等開支很大,才看報紙前往該應召站應徵賣身,所得全部花掉,下海時間前後約一個多月。其中莊姓國中女生還說:「這樣子賺錢比較快呀!」
據三名女生所就讀學校的校長表示,涉嫌賣淫的三名女學生中,其中莊姓女生來自單親家庭,不時曠課,生活不正常,但另兩人是正常學生,會一起下海,他認為同儕影響是主因。

每次陪客肉金二百三
警方拘捕應召站鄭姓負責人,他涉嫌引誘及收留少女從事性交易牟利,少女陪客坐枱供客人撫摸胸部及下體,每節四十分鐘,代價是一千五百元新台幣(約三百五十港元),鄭抽佣八百元,接客少女分得七百元,若少女與客人作性交易,可分得一千元(約二百三十港元)。
台灣《蘋果日報》

三名涉嫌賣淫的中學生。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