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酒牌局前主席黃漢清涉嫌在三宗續牌申請中以權謀私,昨於區域法院被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控方昨傳召現任酒牌局主席林國昌作供,指出局方對機密文件沒有特定的處理程序,會議後有些委員會將文件帶走,認為有姓余女律師參與的續牌申請中,被告並沒有偏袒該女律師。
控方傳召現任酒牌局主席林國昌作供,林國昌於事發時任副主席,他表示若文件蓋上「機密」字眼即為機密文件,公眾不可取閱,但局方對機密文件沒有特定的處理程序,局方對會議後的文件是否仍被列為機密文件,並沒有詳細討論過。但會議後文件的機密性會減低,因公眾可旁聽會議過程。
林指黃漢清在主持會議方面有豐富經驗,又認為有姓余女律師參與的續牌申請中,被告沒有特別關注或偏袒該女律師,林被問及若酒牌申請人的代表律師乃局方委員的親戚或好友,是否需要申報利益,林表示親戚必須申報。
被告黃漢清(五十歲),被控於○○年一月至○一年十二月期間,身為酒牌局主席,公職行為失當。
案件編號:DCCC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