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已退休的地政督察,被揭發十三年前任職元朗地政總署期間涉嫌貪污,收受一名村屋發展商賄款逾三十萬元,以協助該發展商加快取得重建舊村屋所需的文件。涉案前地政督察昨日在區域法院被控以公務員串謀收受利益等三罪。
被告李銳元,六十歲,在八二至九八年間在元朗地政總署任地政督察,至九八年八月正式退休。他昨日否認兩項公務員串謀收受利益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已認罪候判的涉案村屋發展商馮炳仁,昨日替控方出庭作供指證被告。
控方案情透露,馮炳仁為銀得利發展有限公司及銀業發展有限公司的董事及股東,主力收購元朗地皮及將物業重建發展。馮早自八十年代尾透過朋友介紹,認識任地政督察的被告,被告得知馮為地產發展商,提議協助他申請重建物業所需文件。
控方指發展商由向元朗地政署申請至取得重建批准、工程豁免書及不反對佔用通知書等全套文件,一般需時四年,九七回歸後更增至八年。
當時馮因不熟悉申請程序,於是約見被告,被告答應向他提供發展村屋的文件,但索取每間村屋三萬至五萬元報酬,馮亦同意付款,馮其後發覺申請文件所需的時間大幅縮短至僅一年。
由九○年至九八年間,被告多次向馮提供重建村屋文件,以獲得賄款,馮每次均會將現金放入信封交予被告,涉及款項約三十萬元。
馮並相信被告提供的部份文件為偽造,因為涉及的地盤其實並未完成重建工程。被告更涉收受馮五萬元賄款,以提供多份訛稱由地政總署發出的文件,虛假表示部份地皮已進行重建,供馮等用作向財務機構騙取抵押貸款。
案件編號:DCCC27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