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盡快普選特首才符合實際需要 - 盧峯

蘋論:盡快普選特首才符合實際需要 - 盧峯

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先生昨天會見特首董建華先生時說:「中央對香港政治體制的發展高度關注,原則立場也是明確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體制必須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從香港的實際情況出發,循序漸進地發展,相信香港社會對此是能夠形成廣泛共識的。」

《基本法》規定應普選
對於胡先生說北京政府高度關注香港的政制發展,我們認為是一個正面及積極的訊息,因為這說明北京政府了解到目前香港的政制運作不暢順、了解到香港市民對目前的政制不滿意、了解到香港市民對民主有更大的訴求,這肯定比假裝七一大遊行沒有發生好得多。
至於胡先生提出的幾個政制發展條件,包括必須按照《基本法》規定、包括從香港實際情況循序漸進發展等。我們認為這些條件不會妨礙香港的民主發展,更不意味香港不能在二○○七年普選行政長官。
按照《基本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行政長官最終應由普選產生。也就是說,整個香港政制的發展方向是以全面普選、是以普選行政長官為最終目標的;香港若果在○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只是較快達到這個目標而已,跟《基本法》並無牴觸。此外,由多位資深大律師、律師及學者組成的《基本法》45條關注組也明確指出,二○○七年普選行政長官並不違反《基本法》,也不需要修改任何《基本法》的條文或附件,從這些情況看來,香港在○七年普選行政長官是完全符合《基本法》的規定的。

港具備全面普選條件
另一方面,香港的實際情況也清楚指向加快民主步伐、加快普選行政長官的步伐。誰都看得到,香港目前最嚴重的問題是政府缺乏公信力及認受性,以至不單無法有效推動公共政策、不單無法有效控制公共開支,更無法有效協調社會上的不同利益。這樣下來,特區政府的管治危機固然一浪接一浪,香港的嚴重財赤固然更難紓解,社會的矛盾更只有愈積愈深。要扭轉這樣的困局,要真正加強香港社會的凝聚力,必須從重建特區政府的認受性及公信力開始;而要重建特區政府的認受性,引入普選讓市民選出行政長官是不二法門。換言之,盡快普選特首才切合香港的實際需要、才能照顧香港的實際情況。這跟胡先生的說法、跟北京政府所訂下的條件不是不謀而合嗎?
我們認為,香港已累積了超過二十年的民主選舉經驗,香港市民在七一大遊行以及其他政治活動中也表現出非常成熟及理性的公民素質,再加上香港擁有完善的法制;香港其實已完全具備引入全面普選的條件。我們希望北京政府能按香港的實際情況、依照《基本法》的規定,讓港人在○七年普選行政長官、讓港人真正當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