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清盤倒閉的正達財務,三名前高層王弼燮、王母諸瓊宜及羅貴生(LoKwaiSang),遭破產管理署指他們處理公司業務行為失當,要求法庭根據《公司條例》,頒令禁止他們在所定時限內出任公司董事,聆訊昨日在高等法院展開。
四十五歲的王弼燮,○○年時已因正達的問題財務,接受刑事審訊,被裁定造假帳罪名成立,判監兩年,獲緩刑三年,當時主審法官已指他的行為違反公司法例,不適宜擔任公司董事或管理工作,遂下令他在七年內不能再任公司董事。
王弼燮昨日指出,若法官應破產管理署作出頒令,希望該頒令與刑事案的頒令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HCMP20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