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覆核押後判

《蘋果》覆核押後判

【本報訊】《蘋果日報》和《壹週刊》今年一月刊登有關男補習老師涉非禮多名女童和拍裸照事件,被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暫列為二級不雅,《蘋果日報》和《壹週刊》不服評級,昨在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進行覆核評級聆訊,案件押後明年一月二十日裁決。

警惕社會人士
代表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出版人及壹週刊有限公司出版人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昨在庭上表示,《蘋果日報》待警方將涉案補習老師拘捕後,才將事件刊登,而刊登的相片已經過數碼處理,使受害兒童不被認出,可見《蘋果日報》在報道方面十分小心謹慎。
麥又指《蘋果日報》旨為警惕社會人士,就算可信任的老師都存有侵犯孩子的危機,慎防再有類同事件發生,因此被評為不雅實不公平。
案件編號:OAT/GOT/18/03,OAT/GOT/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