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立法會會期開展至今,本會通過了多項政府提出的法案,以改善本港的公司管治文化。其中,我代表的銀行業受到特別嚴格的監管。舉例來說,《2001年銀行業(修訂)條例草案》對銀行業條例作出修改,規定銀行董事有責任採取措施,確保重要部門的主管是「適當的」人選。草案又列明,假如任何部門主管不符合這項規定,金融管理專員有權作出懲處,包括撤銷有關銀行董事的資格。這些規定現在已成為正式的法例,這是香港政府引進的法例。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東亞銀行主席兼行政總裁 李國寶
二○○二年,香港銀行公會諮詢金管局的意見後,回應立法會的呼籲,修訂了《銀行營運守則》。經修訂後的守則,就銀行及其客戶的關係訂出清晰的透明度要求。現在,本港所有銀行經已遵守這項新規定。
主席女士,香港政府顯然明白甚麼是良好管治的原則。政府顯然明白,現時公眾對身居高位者的要求愈來愈嚴謹。那麼,為甚麼我們今天要在此討論平等機會委員會近期連串令人歎息的事故呢?說出來令我難過,然而事件的確顯示出政府非常虛偽。事件的訊息再也明白不過:政府完全是「講一套,做一套」。
今天,我在這裏嚴正表明:這種行為不容繼續。首先而且最重要的是,我們的政府必須向市民問責。不要耍花樣、不要忽然失憶、不要在會議廳神秘失蹤。最令我大惑不解的是,政府仍然沒有從今年發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訓,仍然以為出來說些荒誕廢話,就可以蒙混過關。
一位首長級官員,被傳媒報道有份參與密謀抹黑和攻擊一位公營機構的前主席。問題在於:他是否應該讓自己身陷窘境,予人口實?政府有沒有顧及自己大事宣揚的管治標準?直至今日為止,政府仍容許事件愈鬧愈大。惡毒的傳聞戴着「事實」的面具,無人出面制止。
至今,政府官員的回應仍然是顧左右而言他。為甚麼沒有任何政府官員站出來制止亂局?為甚麼沒有官員秉持公道,澄清真相?忠於職守的平機會的前主席,不該得到這種對待。
在此,我希望純粹以個人身份向民政事務局局長建議:閣下可否就未能克盡局長的職責,為一位忠誠的公職人員遭到可恥的對待,向胡紅玉女士作出誠懇而毫無保留的道歉?
主席女士,行政長官固然有權委任適當人選出掌平機會,他也有權透過此任命,制訂平機會未來的發展路向。但在良好管治的原則下,這套計劃應該在所有任命之前即清楚列出。若部份公眾不表認同,出現政治爭議在所難免。然而,政府不能讓這些爭議打擊平機會的聲望。這項原則也適用於任何公營機構。
要提高透明度,協助候任主席建立政治公信力,其中一個方法是如李卓人議員所提議,邀請候任主席履新前出席立法會聽證會,接受議員的提問。這可以讓候任主席有機會陳述個人理念,釐清工作的優先次序。
我促請政府小心考慮這建議。委任平機會這類獨立組織的首長時增加透明度,並不會削弱行政長官的權力。相反,更高的透明度可以使交接的政治過程更加順暢。假如政府早已採取這些措施,今天這種情況就不大可能發生。
主席女士,我也贊同劉慧卿議員的修正案,辭退去行為有損平機會公信力的委員。要恢復市民大眾的信心,平機會以嶄新面貌出現是必須的。謝謝。
摘自十一月二十六日立法會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