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恨火雞 - 陶傑

愛恨火雞 - 陶傑

美國總統布殊秘密飛到巴格達勞軍,為當地的美軍獻上一隻烤好的火雞。
對於廣東人,火雞一點也不好吃,火雞肉太粗糙,沒有雞味,西方人也不懂得烹調,火雞有時與豬肉一樣分不出味道,吃火雞像一個七十歲的老頭與他六十五歲的老妻談戀愛,不是沒有可供回味的片斷,但時間畢竟把一切烤烘得很老,能吃得飽,但味同嚼蠟。
火雞的原產地在北美洲,古時印第安人用火雞的彩毛裝飾帽子,十六世紀才經西班牙人傳來歐洲。最初火雞並不太受歡迎,凌晨起床到市場買回來,由於體積龐大,馬上宰殺拔毛,要到下午才有得吃。到了十九世紀,火雞才成為維多利亞時代英國家庭的恩物:火雞的顏色瑰麗,昂首挺胸走路,牠的脖子搭拉着一團皺得像八十歲老太太的頸皮,有時是鮮紅色,有時又轉為淺藍色,那是火雞的心情寒暑表。火雞是一種很童話的食物:大雪紛飛的冬天,在森林裏的一座木房子,熊熊的爐火,冒煙的煙囱,老祖母從廚房端出來烤熟的火雞,一個家庭團聚在一盆火雞的周圍,火雞象徵了倫理和共享。孩子有一天都長大了,四散在海角天涯,在中國的南方,媽媽熬的一碗湯是遙遠的呼喚,對於美國人,感恩節的火雞是親情的一面圖騰。
火雞的美學不來自牠製成熟肉後的味道,而是活着時的神采。牠永遠的雍容自得,傲視而闊步,頸際的肉團微微顫動,一面展覽着牠浮誇的羽毛,不知道感恩和聖誕的大限將至,牠終難擺脫刀俎的宿命。火雞的壽命很短,但牠自我中心得很快樂,在眾禽之中,火雞是「自我感覺良好」之最,而生命苦促,身為一隻大腦不發達的禽鳥,不怕脫離現實,只要活出一種感覺,這一生也不是很充實嗎?
有沒有留意身邊也有許多火雞型的人,他們把泡沫式的消費化為一身的彩羽,從勞力士錶到Prada手袋,掛在身上昂首闊步。火雞的大限在每年的感恩節,他們的大限在每一次的金融風暴。跟火雞一樣,他們的大腦體積很小,令人懷疑那掛在脖子上皺皺的一團到底是不是用來思考的器官。在索羅思的狙擊之下,整個亞洲只是消費主義的獵物,最後成為國際基金會桌上的一頓晚餐。當一個城市愈來愈像火雞的農場,四周的人活得越來越富有火雞的神態,這時你就該把手上的房產股票趕快拋掉,因為美國人的感恩節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