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我百分百相信我老公,佢冇可能會牽涉到嗰單殺輔警案」上周在葵涌勵敬教導所職員宿舍吊頸斃命的殺輔警案疑人陳文星,其妻子昨公開丈夫留給她的「大控訴」遺書,指摘三名警方O記人員「屈」其夫殺警及迫他承認案中證物,並透露其夫身穿紅色長袍自殺含冤而死。 記者:黃學潤
因涉及十年前石硤尾殺輔警案有關被捕、保釋候查中的四十二歲二級懲教助理陳文星,原定今日返O記總部報到,但在上周一被其妻子發現在懲教署職員宿舍先燒炭,再吊頸自殺亡。留下一張控訴三警的便條及分別寫給警務處長、傳媒及其妻子的遺書,陳在便條上直指三名O記人員屈他殺警,並迫他承認在兇案現場撿獲的證物屬其所有,指控O記「為求破案,掘(屈)我做替死鬼,我死都不會放過他們(穿着紅色袍)。」
陳妻葉慧蓉表示,留給警務處長及傳媒的兩封遺書,仍在調查該案的葵涌警方手中,她正透過律師希望取得兩遺書的影印本。「估唔到佢咁鍾意紀律部隊工作,會俾紀律部隊害死」陳太說。
陳太與丈夫是於一九八八年結婚,當時陳文星任職華籍英兵,於九三年轉職懲教署,任職期間,因表現出色獲署方三次書面嘉許,前年十月十七日,陳文星接獲上級通知,警方O記邀請其助查一宗九三年的殺輔警案,其間他被警方帶返石硤尾住所搜查,撿走一些他在軍部用過的彈殼,並從其口腔取樣本作DNA測試。
直至今年八月二十七日,陳太說,其夫為噪音問題落樓找看更時,被相信早在該處埋伏監視的O記人員拘捕帶走,至二十九日凌晨才准他自簽五萬元保釋候查,其間其夫做過五次錄影口供調查,並帶他去醫院做檢查,並拿在殺警現場撿獲的一些證物包括筆、子彈、抹槍布及爛太陽眼鏡供他辨認,問是否屬於他。
陳太說根據其丈夫向投訴警察科提供的報告,其夫在做第三次錄口供時,被人迫他承認那些證物原放白田邨外父處、但被外父拋棄,致現場遺有那些證物,並指那些證物全都有他的DNA,及粗言穢語向他恐嚇,並以被槍殺輔警出生日期與其子出生日期相同,向他恐嚇道:「咁啱,你個仔嚟同你攞債,驚唔驚。」
陳在報告中憶述道:「在種種不同威嚇及喝罵,那一刻我真係好驚,唔知他們重用甚麼法對我,強迫我承認證物是我的……在無可選擇及迫於無奈下,在後來的錄影,將全部證物被迫承認屬於我。」其後有傳媒報道其夫涉案,其夫更一度激動至向街坊申訴自己是無辜,並以找律師及將樓賣掉備打官司,詎料其夫竟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