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平機會七年

我在平機會七年

前平機會委員 洪雪蓮

近多個星期以來,平機會的新聞每天都有鋪天蓋地的報道,這場風波,可算是平機會自一九九六年成立以來最嚴重的了;一連串的紛爭已嚴重打擊了平機會的公信力,造成了巨大的創傷!筆者自平機會成立便出任委員,參與過成立初期的籌備工作、跨越了九七、經歷了兩屆主席;任期續了三次,在今年五月下旬卸任。檢視過往七年在平機會的所見及最近的連串風波,筆者有以下的觀察。

工作易惹攻擊
以筆者所見,在過去七年,平機會收到有關對職員的投訴從不間斷,當中有申訴人及答辯者質疑平機會職員的處理個案的手法是否公正及合宜。撇除職員質素、表現等原因,不難發現當中有結構性因素,關乎平機會的工作性質:作為一個執行歧視法例的法定機構,工作牽涉到處理個人投訴,包括進行調查、和解,為一些個案提供法律服務,當中難免涉及判斷「誰是誰非」,亦難免與部份人士的利益相悖。原則上平機會是為社會上的弱者?被歧視者提供機會,使他們被不公平對待時能投訴有門及討回公道,過程中可能挑戰到既有權力或利益,因此極容易成為被批評和攻擊的對象。
除處理個人投訴外,平機會在執行三條歧視法例時,也具展開正式調查的權力,調查範圍包括政府的政策,作用是針對系統性歧視。這類工作挑戰的權力比個人投訴所牽涉的更大;挑戰的權力愈大、愈牢固,引來的批評便愈多、社會回響亦愈大,「中學派位機制」事件便是一個矚目的例子。事件動搖了沿用超過二十年的機制,挑戰了教育局及機制的得益者,法庭雖然已清晰地判斷「中學派位機制」帶性別歧視成份,卻引來社會上對整個平機會激烈的批評。
平機會的另一項工作是進行調查研究,探討不同範疇的歧視情況,作出預防或改善的建議;這類工作的優先次序表面上沒有緊急性,但卻是洞悉先機、預防危機的做法,例如「同值同酬」、「平等機會與保險」等研究。藉着研究引起廣泛討論是提高敏銳度、引發社會關注的策略,比問題發生後處理投訴更為積極,但往往較難獲得廣泛的認同。

平機會是一個獨立的法定組織,有清晰的職能範圍及權力。雖說是獨立,這類型設立於政府行政架構以外的組織,仍然與政府有着千絲萬縷的關係。「中學派位機制」事件中亦透視了政府在處理這類型組織時的角色問題:政府?民政事務局?行政長官負責協調各部門,在平機會與其他局?部門出現矛盾衝突時,政府應如何取態?近日平機會前主席王見秋辭職決定中,民政事務局局長扮演的角色亦受到關注。政府在插手與不插手之間,有法規所依,但也是一個藝術,大前提取決於政府是否認同平等機會、是否能接納政府政策被質疑,甚至具備被控告的胸襟!
長久以來,獨立的諮詢架構?法定機構的主席與委員均是由特首所委任;委任準則欠缺透明度,近年已備受爭議。委任與不委任完全在政府的「黑盒」中運作,這並不是平機會獨特的情況,而是整個諮詢架構委任制度的特色:結果是,要續任、希望政府多多委任,不一定要取悅主席,卻要取信於政府;委員因此不能太挑戰政府政策。委員是否須向公眾交代,或是應向行政長官交代,實在也模糊不清!

災難後的重整
平機會前主席辭職後,公眾非常關心新主席的委任。筆者從過往七年的經驗中,體會到主席及委員是否具備法律背景並非首要考慮;相反,委員及主席必須對殘疾歧視、性別歧視、家庭崗位歧視及平等機會有深入的認識,更要有所認同及委身。更須對平等機會精神有所堅持;這方面的人才在本地一定有,但也肯定不多;技術人才可以栽培,但對反歧視、平等概念、本地處境的理解、對促進平等的委身,必須是委任的首要條件。
儘管近期的平機會風波再度引起一些反對設立平機會的言論,重提平等機會、反歧視為西方觀念,不適用於香港,甚至推敲平機會乃前殖民地政故意製造的麻煩。但香港致力成為國際城市,對國際社會的標準、要求必須相符,取消平機會只會成為國際笑話。災難後必須重整,平機會經歷了連串風波後,政府必須重申對平機會、平等機會方向的確認,認真處理主席及委員的委任,重建平機會的公信力,長遠更應徹底解決獨立法定組織?諮詢架構的種種問題,建立開明、進步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