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拍照,但寫飲食文章,都不附照片,請雜誌派攝影師來,一來讓攝影師多了活計,二來照片較專業,三來,讓食店覺得這個作者還有點氣勢,這份雜誌,不是幾個人包寫包拍包編包賣的同人刊物。
秋高氣爽,午後,要去拍六家餐廳,先到「新龍記」去吃蟹黃雲吞撈麵,再到「金田一」吃海膽焗蠔,然後在近鄰的「海島」吃紙火鍋,繼而在「紅屋」吃血鴨,入黑,趕到「老點」吃香辣粉皮蝦,最後,到「湯藝館」去吃海底椰燉鷓鴣,另添臘味煲仔飯……「鍾先生一定很愛吃東西了。」食店老闆都這麼理解。
是的,我是很愛吃東西的;但拍食店的日子,是最難熬的日子。吃第一家,蟹黃麵吃完,吃清湯腩,「實在太好吃了!」事前,已空肚十八小時,餓狼搶飯,搶飽了,發現花雕竹絲雞撈麵,更精彩,但接下來,還有五家待吃,怎麼辦?「我下午可以抽身,幫你去吃。」「新龍記」當老闆的,是一對好開朗的姐妹,妹妹像摔角手,帶去「助吃」,絕對是鋼鐵陣容。
拍了兩家,各路朋友陸續加入,跑車、電單車,直開到食店前。楊子東兄在元朗開了店,替人看相算命,抽空偕妻遊澳門,我拍第五家「老點」,他也來了,喝了茶,就坐在店裏為老闆們指點前程,無暇舉箸。「轉到最後一家,就可以從容吃晚飯。」我帶隊到「湯藝館」,子東兄讓我看他緊束的皮帶,自從公布了他的專長,半月下來,為了應付逾百來求姻緣,覓桃花的婦女,他腰圍竟瘦了三四吋。「瘦了,正好及時進補。」我請他喝四川辣湯,開胃的。這時候,飯桌上已聚了七八人,用來拍照的美食再多,也不會浪費了。
「為了有飯吃,我不斷吃飯。」這份介紹餐廳的工作,就是這麼吊詭,這麼離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