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錢4億「艇仔」囚4年半

洗黑錢4億「艇仔」囚4年半

【本報訊】警方於○一年世界盃外圍賽舉行期間,搗破開埠以來最大規模非法賭波集團一案,昨於高等法院判刑。被裁定非法收受賭注及洗黑錢兩罪成立的印尼籍男子,昨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四年半及罰款四十萬元。

兩名前印尼領事求情
暫委法官龍禮判刑時指出,被告KamSusanto受審時的口供不可信,尤其是關於其戶口黑錢的部份,明顯講大話掩飾,可見他是一名聰明但狡猾的說謊者。法官稱案發時雖然賭波並未合法化,但香港仍有其他合法的賭博方式,被告從事非法賭波活動,變相令政府減少博彩收入,助長非法賭風。
辯方大律師替被告求情時,呈上兩名前任印尼駐港領事的信件,內容稱讚被告不但為本港印尼人提供聯絡協助,並積極參與社區活動,貢獻良多。主控則透露,被告的銀行戶口現存六十九萬多元,控方已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料明年展開聆訊。
現年四十八歲的KamSusanto,被控於○一年八月三十一日至九月二日期間,在美孚新邨寓所收受賭注,並於九六年一月一日至○一年九月一日期間,清洗逾四億七千萬元黑錢。
根據案情,警方在案發日掩至被告寓所,撿獲八百萬元世界盃外圍賽及英超聯的波纜及賽程表,警方賭博專家指憑現場證物,足證明被告是一名「艇仔」,估計幕後莊家是印尼人,被告替莊家受注後,再轉帳予莊家,從中抽佣百分之零點五。警方其後發現被告的戶口,存有四億七千多萬元犯罪得益。
警方案件主管在判刑後透露破案經過,指被告在港化名「陳澤祥」犯案,主要客源是內地友人。警方破案關鍵,在於被告竟利用家中固網電話線收受賭注,而非較難追蹤的無線電話,警方因此輕易發現收注地點及蒐集被告罪證。
案件編號:HCCC2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