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歌星陳奕迅之父、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涉嫌收賄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陳裘大自稱有「數銀紙」怪癖,把瞞着妻子儲下的「私己錢」,放置辦公室抽屜,於辦公室內隨時數銀錢。陳強調,自己沒有收賄,並稱:「我係一個公私分明嘅人!」 記者:梁瑞珮
被告陳裘大庭上解釋,遭偷拍在辦公室內「數銀紙」的行為,聲稱事源追溯至二、三十年前,與妻子聯名開銀行戶口,妻子經常管住他的財政,他遂把「私己」儲起。例如晚間教書的收入,全部放在辦公室辦公枱抽屜。
當辯方問及為何不把「私己錢」存銀行時,陳直言:「因為隨時可以攞嚟用,同埋我鍾意數錢,每個人都有佢嘅習慣,有啲怪癖!」大律師再追問下,陳說:「儲吓儲吓,有時會拎返屋企,有時拎番返嚟(指辦公室)。」
陳裘大稱,他慣常把辦公室房門打開,門口對住女秘書,女秘書及同事會隨時進入辦公室。辯方指偷拍片段曾拍到陳數錢時,女秘書也在他辦公室內。
陳講及當時房委會主席王䓪鳴有明確政策,認為房署與承建商應保持合作、夥伴關係。陳承認,與承建商約會午膳,不覺得不妥或潛在利益衝突,但強調並非接受款待。陳供稱:「有時佢畀錢,有時我畀錢。」費用不會昂貴,也不會去夜總會。
對於控方指他收賄,陳多次以「從來沒有」作辯解,聲稱沒有運用職權,影響其他房署職員的決定,或施壓令署方准許使用低標準的物料,陳謂:「因為呢個係失職!」又謂:「我係一個公私分明嘅人!」
至於物料供應商黃志良給他九萬元,陳解釋,二十多年前在生產力促進中心任教時,黃是其學生,他親手帶黃入行,又教黃的兒子入工程師學會,黃覺得欠他「人情」。至○○年九月,黃得知他申請退休,欲送他一份禮物,但不知他愛好,遂把九萬現金當作「小小意思」。他發現是現金後打算交還,但黃「好似反面咁」,結果才收下。
被控收賄協助朋友兒子取得政府工程師一職,陳解釋,認識郭樹華十多年,郭為表謝意,送他禮物,他打開才發現內裏有二十萬元。陳說:「我好震驚,做乜畀咁多錢我!諗住幾日後畀番佢。」相約當日便遭廉署拘捕。
五十八歲被告陳裘大,原被控十六項控罪,陪審團在法官彭鍵基引導下,一致裁定第七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及第十三項公職人員收受利益罪名不成立。案件下周續審。
案件編號:HCCC33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