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會議成員廖長城弟婦、平機會委員王沛詩大律師,指控《壹週刊》上周刊登一篇報道題為《三廖大狀一家親》文章,內容對她構成誹謗,昨入稟高等法院,禁止《壹週刊》再發表有關文章,及索取賠償。 原訴人王沛詩為廖長城胞弟廖長江的妻子,答辯人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壹週刊》總編輯左少珍。 指內容誹謗 入稟狀指,本月十九日,《壹週刊》第七一五期中一篇題為《三廖大狀一家親》的文章,內容對原訴人構成誹謗,遂入稟法院要求索取賠償。 案件編號:HCA436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