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屢犯交通條例不改,超速駕駛傷人頂包……審判已引不起公眾關注了。報載「門庭冷落,fans杳然」,連八卦觀望的途人也沒幾個。不足一年,當日曠課、痛哭、支持的小朋友早已長大。你不累他們也累了。人生苦短,大家不再浪費寶貴的光陰,家長亦感欣慰吧。
雖然不受注意,但「一人做事一人當」是公平的。也不需要同情。自作,當然自受。
種甚麼因,收甚麼果──連曾鈺成終於也明白這個道理,請辭不再「反口」了。
比起來,「人作自受」、「家人做事本人當」,才叫冤枉。
名人明星,若其至親家人愛侶出事:欠債、着草、貪污、破產、入獄、傷人、敗家、淫亂、不忠、官司纏身,總會受到牽累。即使本人努力工作,爭取應得名利,但身邊的人犯錯,卻讓他蒙羞,甚至激動、落淚、背負責任,就很不公平,值得同情。無端被撥入黑五類,你以為是文革嗎?誅九族嗎?──可惜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是「配給制」,不能退貨,又無法劃清界線。無辜的人反被熱切追訪,只因他?她的名氣。
這種風頭誰愛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