繪形繪聲 供述案情 全屬虛有<br>保安「作大」 被控偷竊女生獲釋

繪形繪聲 供述案情 全屬虛有
保安「作大」 被控偷竊女生獲釋

【本報訊】香港理工大學女生疑在吉之島偷竊,遭保安員逮住及繪形繪聲告訴警員目睹她逐一將染髮露、洗臉乳、蔘蜜及即食麫放入袋內;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審訊出現戲劇性發展,保安員被盤問時遭揭發,他僅目睹被告偷麫,其他口供全是「作大」。 記者:蔡朗清

裁判官施萬德聞言大感驚訝,指保安員向調查警員說,目睹被告將貨物逐一放入袋內,更細緻地表示被告用右手偷取,卻全是子虛烏有,缺乏誠信,故不能接納其庭上供詞,更建議控方是否有需要調查保安員,追究刑事責任。

女警盤問出現錯誤
裁判官續指,女警現場盤問被告時出現嚴重錯誤,違反了盤問疑犯守則,她接獲保安員投訴後沒有即時警誡被告,使被告作出不利的招認口供;警誡下,女警亦沒有提醒被告可以保持緘默,故罕有地運用司法酌情權,剔除被告承認偷竊的口供。被告對指控毋須答辯,當庭釋放。
二十一歲被告雷藹淇,報稱香港理工大學學生,她昨在法庭否認於今年七月二十四日,在黃埔花園的吉之島內,偷取染髮露、潔臉乳,兩瓶花旗蔘蜜及五包即食麫,總值一百四十元。吉之島保安員蕭國榮庭上供稱,案發當日下午六時許,他目睹被告從貨架拿出五包即食麫放入黑色布袋,未有付錢離去。他在店外截停被告,將她帶返保安室,從她袋內取出其他涉案物品,「佢承認未畀錢。」

罕有要求保安留庭
保安員被辯方盤問時,案件卻有戲劇性發展;辯方指保安員向警員作出的口供,表示案發時一直跟蹤被告,目睹她將染髮露、洗臉膏、蔘蜜及即食麫逐一放入袋內。蕭竟回答,「我只係見到被告偷麫。」但他否認向警員講大話,「警員問乜,我答乜。」
裁判官按捺不住追問說,「你說看見被告用右手將染髮露等放入袋。」蕭說「是」。裁判官聞言大怒指保安員對警員說謊。蕭否認及解釋說「我冇講大話,我咁講係證明啲嘢係吉之島嘅。」裁判官遂罕有地要求保安員留在法庭,表示稍後跟他說話。保安員忐忑不安等至被告當庭釋放,裁判官表示再沒話跟他說,但建議控方向他追究刑事責任。
案件編號:KCCC12495/03

裁判官建議控方調查證人蕭國榮口供刑責。

女警梁瑞玲被指盤問疑犯時出現嚴重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