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經翰
最近,印刷媒介上出現大量以區議會選舉為名、借題發揮的由九倉電訊刊登的商業廣告,目的就是針對有關當局行將局部撤銷所謂「第二類互連(租網)的強制政策」的限制,要求維持不變,以便保障所謂中小型企業的權利。
廣告背後揭示的問題,其實關乎公眾利益,大有討論價值。
所謂「第二類互連政策」,是香港政府九五年決定開放電訊固網市場時實行的過渡性措施,強制要求原固網營運商電訊盈科必須對其他新固網商開放其機樓大廈至大廈用戶端的銅線網絡,再接駁本身的主幹網,以便向用戶提供固網服務。政策的原意是透過互連加速市場開放,讓消費者有所選擇,但最終希望業者可以盡快建立自己的光纖網絡,直接向客戶提供服務,從而提升服務質素。
可惜,多年下來,卻事與願違,除了部份固網營運商願意投放資金發展自己的光纖網絡外,其餘業者仍以寄生的方式繼續經營固網服務,由此而惹起的紛爭無日無之,但真正受害的卻是廣大市民,因為有關當局並沒有貫徹體現政策的精神,讓全港消費者得到全面開放市場後真正的自由選擇權利。
首先,利用互連政策提供固網服務的固網商只選擇性地在部份地區提供服務,並未惠及全港用戶,明顯對個別地區居民不公平,更有歧視之嫌。
其次,由於電訊盈科受政策規限,被迫以低於成本價格向競爭對手提供第二類互連網絡服務,又不准割價競爭,部份新電訊商利用政策之便,以電盈拖延第二類互連為由,不向部份地區提供服務,這些市民無形中被剝奪了選擇的權利,因而無法享受各營運商價格競爭帶來的優惠。
再者,電訊盈科雖然被迫補貼以寄生方式經營固網服務的競爭對手,但羊毛出在羊身上,實際上卻是未獲減價優惠的用戶間接補貼其競爭對手,損失最大。
更重要的是,開放政策根本沒有收到原來預期的效果。大部份消費者既得不到減價競爭帶來的優惠,新經營者又不肯投資提高競爭水平,原有經營者為保障盈利,更反過來削減開支,裁員瘦身,並拒絕投放資源更新設備,加強競爭力。可以說,開放政策效果完全適得其反,最終受損的也是廣大市民和社會整體。
其實,電訊業發展隨着科技突飛猛進日新月異,八年前制訂的電訊政策已經不合時宜,仍然要求政府強迫人家租出第二類互連網絡服務的營運商,可謂不思進取,因為隨着光纖網絡技術的發展,現時第二類連接沿用的銅線網絡由於容量有限,早晚都會備受淘汰。事實上,電訊管理局的責任也不應單單停留在平衡業界內部利益紛爭,而是必須把目光放在本港電訊業的長遠發展上,鼓勵投資,更新科技,促進競爭,最終惠澤社會大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