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妒婦涉嫌以安眠藥雞湯及燒炭殺夫一案,昨在高等法院續審,法醫官指死者在火警時,血液中有比正常治療含量高十倍的安眠藥,導致神志嚴重受損,不能自控,終因吸入煙霧及燒傷致死。
法醫官沈瑞楓昨供稱,三十七歲死者伍劍華的身體,因熱力輻射,廣泛面積嚴重燒傷,並集中左邊身,亦有被火直接燒焦之處,但沒有劇烈掙扎痕迹。
至於體內檢查,法醫官發現死者的呼吸道有黑灰,血液內一氧化碳含量,高達百分之六十七。顯示死者在火警時,仍在生及有呼吸,因吸入煙霧及燒傷致死。
法醫官又指,根據化驗師的毒理化驗,死者體內有兩種藥性相近的安眠藥,分別為氯甲西泮及硝西泮,死者的血液內有零點一微克氯甲西泮,那是氯甲西泮用作治療時,一般吸收量的十倍。
死者的胃部則有二百毫升半消化食物,但沒有藥片,而未經吸收的氯甲西泮及硝西泮,分別有五點九毫克及零點六毫克,以氯甲西泮而言,一般劑量是零點五毫克至兩毫克。法醫官相信,死者血液內的高含量安眠藥,令其神志嚴重受損,處於熟睡或不省人事狀態,不能自控。
根據控方所稱,現年三十七歲的被告李麗儀,案發前向兩名家庭醫生,取了近百粒安眠藥,並於○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將大量安眠藥,放入雞湯內讓丈夫飲用,而家庭醫生處方的安眠藥,與死者體內的藥物相同。政府化驗師梁家安供稱,有人在肇禍的聚寶盆內,加入紙碎或布碎助燃,蓄意點着桶內的炭,造成火警。
案件編號:HCCC87/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