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4小時 撿80元賭注 實浪費人力<br>5警拉聚賭4老遭官斥責

監視4小時 撿80元賭注 實浪費人力
5警拉聚賭4老遭官斥責

【本報訊】警方接獲區議會及街坊投訴有人在公眾地方造成滋擾,遂派員到柴灣進行監視,拘捕四名在屋邨空地賭「十三張」的耆英,四名涉案公公婆婆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賭博罪名,裁判官不但無條件釋放四人,並指斥警方為本案派出五名警員監視四個小時,實在浪費時間及人力資源。 記者:蔡曉楓、柯弘毅

裁判官簡達仁昨日表示,負責本案的案件主管柴灣分區巡邏小隊的高級督察竟派出五名警員,利用四個小時作監視及拘捕四名被告,只撿獲八十元賭注,實在浪費時間及人力物力,質疑警方為何起訴四名被告。

四被告無條件獲釋
控方回應指出,警方接獲多名街坊連同區議會的投訴,指有人在公眾地方造成滋擾,由於四名被告霸佔該地方,影響其他人的使用權,亦不主張非法賭博。但裁判官指並非主張非法賭博的問題,認為本案不涉及公眾利益,遂運用裁判官條例,將四名被告無條件釋放。控方表示會將法庭的意見向案件主管反映。
四名被告均無業,分別為兩名男被告關長(八十六歲)、馮家樂(七十七歲);及兩名女被告余月華(八十一歲)及黎意廉(六十二歲),四人被控於今年十一月十日,在柴灣環翠邨怡翠樓外的山邊非法賭博。

警方暫不評論判決
案情指出,案發當日警方派出五名便衣探員,到案發現場作反賭博行動,下午三時許,其中一名警員在盛翠樓的梯間進行監視,另四名警員則在現場準備作出拘捕,監視期間,四名被告圍着一張摺枱坐着,他們分別坐在摺椅及木椅上,首被告「洗牌」後派牌予各人,圍着枱賭「十三張」,當他們進行金錢交易時,五名警員即衝出來拘捕四名被告,並在摺枱上撿獲共八十元。警誡下,首被告表示他們輪流做莊家,每次落注二十元。
警方發言人回應時表示,尚未收到法庭書面判決,暫時不會就案件作任何評論。
案件編號:ESCC3670/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