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初多部停泊在停車場的車輛遭人畫上交叉符號損毀,警方派便衣警員在深水埗一個停車場埋伏,拘捕一名掛着海關證件、自稱執行職務的關員,並搜出螺絲批及摺刀。涉案被告被控刑事毀壞三部綠色汽車,及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罪名,昨於北九龍裁判法院審訊,被告的上司踢爆於案發日,並無派被告外出執勤。 記者:羅宇光
三十四歲被告陳子固,隸屬海關機場科。被控於今年二月十五至二十二日,分別在香港仔水塘道、上環林士街、長沙灣保安道三個停車場刑事毀壞車輛;另於二月二十二日在長沙灣道麗新商業中心停車場管有𠝹刀、摺刀、手套、螺絲批及一支天拿水作非法用途。
逮捕被告的便衣警員昨日供稱,案發當日下午發現被告在麗新商業中心停車場內,背着袋及手持記事簿在車輛旁邊徘徊,於是上前截查,看見他頸上掛着一張海關委任證,上有其姓名及相片。
被告回應提問時神色慌張,口震震道:「我哋海關做緊嘢,唔關你事。我重要上去抄車牌。」警員放行,跟蹤至上一層,等候同袍支援再作拘捕。稍後,在被告身上搜出涉案工具。
被告的上司高級關員梁先生供稱,當日沒有指派被告到麗新商業中心執行任務,亦沒有聽聞其部門有任何行動與汽車車牌有關。政府化驗師則表示,三部肇車汽車上的交叉花痕,均由利器造成,估計是螺絲批或鎖匙。
此外,警方在被告的褲子及背包上撿出三片油漆微塊,交往化驗。
化驗師指,油漆塊與三部均髹上綠色的肇車汽車上的油漆,無論在顏色、層次及化學成份上都脗合,但不足以證明油漆塊必定來自該三部車輛,或者另有來源,因為油漆商可能供應同類產品予其他公司。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NKCC1275/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