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主發放女友裸照候判

東主發放女友裸照候判

【本報訊】已婚電腦公司東主為向變心的同居女友報復,向女友發出淫褻內容的手機短訊,又暗中透過女友的電郵戶口,向情敵及她的舊同事發放多張偷拍她的裸照,涉案東主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六項以欺騙意圖而取用電腦罪,還柙至下月五日判刑。
裁判官昨指出,被告犯案目的為羞辱及打擊其同居女友的名聲,令她感到尷尬,這是判刑時主要的考慮因素,利用電腦犯案一般判以監禁刑罰,待索取被告的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
辯方求情稱,四十歲的被告育有三名介乎四至九歲的子女,但與事主在屯門的自置單位同居,被告對事主出現第三者感到憤怒及困擾,由於事主欠下二十六萬元信用卡欠款,被告每月替她償還一萬元利息及過期罰款。
案情指出,被告黃志明為電腦公司東主,他與事主於○一年九月認識,一個月後兩人共賦同居,至今年一月事主搬離該屯門單位。事主有一名台灣籍姓許的男性朋友,事主將在新浪網香港站提供的電郵戶口及發放短訊的密碼給予許。今年一月十三日下午四時,事主接獲兩個內容淫穢的手機短訊,於是報警處理。
翌日,事主的姓許朋友收到由事主電郵戶口發出的兩個電郵,內容為向許借五萬元,並附上五張事主的裸照,第二個電郵則附有另五張近距離拍下事主私處的照片,其後事主兩名舊男同事,亦收到同樣電郵,事主發現該批裸照在她不知情下攝得。
案件編號:ESCC3691/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