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施會調查發現,在受訪的三百多名區選候選人中,九成八人認為本港貧窮問題嚴重;八成支持設立地區關注貧窮委員會;八成七人認為港府外判服務時,應設立最低工資。
該會指雖然關注貧窮問題並非區議會職能,但要求候選人當選後,在區議會推動滅貧活動,利用議會或議員薪津改善貧窮問題。
有參與投票站工作的政府公務員投訴,區選日需二十四小時工作,連投票的公民權利也被剝奪;也有政府合約員工指摘,只有非合約公務員才有資格應徵成為票站員工,工作一日就能獲過千至六千多元。
選舉事務處回應指,共委任一萬名公務員負責票站工作,涉支約二千多萬元,而投票主任可因應情況,安排票站人員前往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