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婦因長期失業燒炭自殺,幸獲七歲兒子救回性命。但其兒子所受到心靈創傷,必須作出彌補,否則會有不良的後遺症。
社會福利署高級臨床心理學家陳何錦燕博士表示,年幼小孩一旦面對家庭劇變,例如父母自殺後遺症隨即出現,感到「好驚」。就算父母只稱要自殺,也會對小孩造成驚嚇,擔心父母死後自己會成為孤兒,沒有安全感。
就算父母事後表示懊悔,小孩也會害怕父母再次結束生命。因此,為人父母者在事情發生後,若情況許可,應主動及多些與小孩傾談,讓小孩講出當時的感受,耐心地聆聽,讓小孩有機會宣洩心中的情緒。家長應告訴小孩,他們自殺只是一時歪念,以後不會再犯,將小孩受影響的程度減到最低,及重新建立對父母的信任。
若情況不容許父母安慰子女,陳何錦燕稱,應求助社工及心理學家,讓他們幫助小孩宣洩惶恐不安的情緒,並讓社工詳細了解家庭狀況,從中提供輔導及協助。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