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葵涌石籬邨石富樓同一層樓,不足半月先後有兩人自殺身亡。昨日一名男子疑欠債無力清還,留下遺書燒炭自殺死亡;十二日前,住在死者對面單位一名少女突然情緒失控,在家中跳樓殞命。對於連番的自殺事件,街坊都議論紛紛。 記者:梁維建
昨日燒炭自殺的男子姓嚴,四十歲,與母親及一姊一弟同住石籬邨石富樓十六樓一單位。昨日下午二時許,事主胞弟自外返家發覺客廳內煙霧瀰漫,查看下發現兄長昏迷倒卧房內床上,身旁有一個炭爐,於是立即報警。救護員到場證實事主經已不治,毋須送院。
警方在場調查撿獲死者的遺書,內容透露因欠債無力清還而自尋短見,相信事件並無可疑,事後撿走事主用來燒炭的煲,而屍體則由仵工移送殮房,等候法醫官剖屍檢驗。當時現場有消息傳出,死者一名家人昨晨亦曾企圖自殺,但其後證實並無此事。
然而,另一件令人感到巧合的事,卻是住在昨日自殺身亡的姓嚴事主對面單位的一名二十三歲姓羅女子,本月九日在家中跳樓死亡。
當日凌晨二時,羅女乘的士返家途中,司機發現她自言自語,精神恍惚,多番追問不果後便將車直駛往警署求助,警方事後聯絡其家人將女事主帶回家中;但至清晨六時,女事主突然在家中跳樓,當場死亡。
家人對女事主之死感到迷惑,但事隔十二日,對面單位又有人自殺,街坊對事件都議論紛紛。